只因“康师傅”方便面的包装上印有“温中散寒、行气止痛”等医疗术语,郑州的消费者兰增奇认为其存在虚假宣传,故一纸诉状将天津顶益国际食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3月14日,郑州市二七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兰增奇认为,根据国家工商局《关于在产品包装上宣传、介绍产品是否属于广告问题的答复》的规定,食品上有包装物的可认定为广告宣传品。且《广告法》第十九条规定:食品、烟酒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于药品混淆的用语。《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七条也规定: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因此,兰增奇认为天津顶益国际食品有限公司的广告宣传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属于虚假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