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的百年喧哗--李欣频vs.前奥美广告公司创意总监叶?振




 

文/李欣频 转自李欣频的blog

叶?振是我的老师,是他招我进台湾意识形态广告公司,是他教我写了第一篇文案。以下是我与他的对谈:

街头卖药是我对广告最初,也是最深的记忆

李欣频(以下简称李):你从事广告这么多年,以创意总监之姿,横跨奥美与意识形态两大广告派系,纵看台湾广告数十年的变化,你可以简单地回想,你对广告最初的记忆是什么?

叶?振(以下简称叶):对我而言,人一出生呱呱坠地,就是广告的开始:婴儿以啕啕之声,向世人宣告他的来临,就是广告最原始的形式。只要有人想表达,想生存,想交易,广告就必然存在。

谈到具体的广告,我记忆中最初的样貌,就是在老家巷口圆环叫卖膏药的“广告人”,他们在固定的地方表演功夫,表演药效,汗水淋漓,一种难忘而且身历其境的说服力。以前只要推开窗子,就可以到这些活广告,现在则是打开电视,看唯美、有配乐、大量重复的广告影片。相较之下,早期广告那种咄咄逼人的架势没了,你只能从电视的购物广告里,从卖锅子、卖健身器、卖果菜机的语言中,看到台湾广告早初的生命力。

本地化到美国化,现在变成了日本风格的台湾广告

李:新世纪来临,你可以在新改变未至之际,向我们简述你印象中的台湾广告史吗?

叶:早期台湾广告是本土炼钢,往往是广告公司老板身兼业务又兼广告文案,然后找个美工做做,印好了就开始卖东西。一张广告DM总是说满满老王卖瓜自卖夸的各大卖点,只有产品而没有品牌的概念。自从外商公司进入台湾,如奥美、智威汤逊等等,他们带来的美式广告概念,例如:广告单一诉求、建立品牌等原则,在台湾掀起了第一波革命。在这一波美式广告影响之后,开始有另一批不安现状的广告创意人,向日本学习广告美学,比方意识形态广告的兴起,再加上最近的哈日风,让现在有些台湾的广告片开始配上日文旁白,明显地深受日本文化的影响。

李:跳回台湾广告的历史轴在线,你印象中最深刻的广告句子有哪些?

叶:其实台湾早期的广告词都很简洁有力,例如:“大同大同服务好”、“两三下就清洁溜溜”、“妈妈爱用绿油精”、“通乐,一通就乐”等。但现在环境变了,人变复杂,信任感降低,沟通也就没那么容易。现在的广告人已经不能赤裸裸地卖东西,要用巴黎的雨包装左岸咖啡,要用波特莱尔的诗包装诚品书店,要用秋天的柿子包装中兴百货……,总之要说一个故事,做一点幻想,加一些效果,引一段文学,演一出幽默,呈现现代人向往的意境,这就是现在广告比电视节目好看的原因。

广告是人类物化的原凶吗?我们还能相信广告吗?

李:问一个学校广告系课堂上常被讨论的道德问题──广告建立品牌,我们以消费者的身份认同品牌,让人与人的关系简化成了品牌连结:亲子关系是一顿麦当劳的生日PARTY,年轻人的勇气是一瓶可口可乐,对宠物之情是排队收集 Hello Kitty,一只依人际分色的大哥大决定你的交友阶级……,这些品牌帝国主义,模糊了各种族的独特生活方式与情感,你认为广告是不是人类物化和被殖民化的真凶?

叶:我原本念的是哲学系,广告把人阶级化、物化的问题,也困扰我刚进广告圈的头几年,不过仔细想想,孰因孰果很难说,极可能是因为工业化之后,人变得更寂寞、疏离,于是广告找到了这样的缝隙,向一个孤独的中年人卖有友情的咖啡;向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卖一个走天涯的休旅车;向一个等待誓言的女人,卖一颗永恒的钻戒;向一个不快乐的小孩,卖24小时可以听他说话的皮卡丘……。有情绪的广告,填补了现代人的失落感,有心理功效的商品是他们的新慰藉,这都是工业化、资本化的结果,广告只是趁虚而入,顶多只是共犯,还不算元凶。换一个角度看,广告让人更会妆扮自己,更会享受生活,不也是一种向上提升的力量吗

李:既然广告如此美好,为什么更多的人宁可相信虚构的电影,为泰坦尼克号掉泪,却很少人相信一支诚实的、呈现产品具体优点的广告,甚至很难劝得动他们去冲动购买?

叶:广告虽然可以播出很多很多次,但每次说服的时间都很短;电影虽然多半只看一次,两个小时却可以好好说完一个故事,差别就在这里。所以现在幽默式的广告最受欢迎,就是因为它可以在瞬间脱“影”而出,抓到你的视线和注意力,让你大笑三声,看三遍也不厌倦。

一句广告词与一段诗的价值比较

李:我觉得不平的是,一句广告slogan,因为厂商砸了上千万的广告费,变成了男女老少朗朗上口的广告金句;而一句发人深省的诗,却因诗集的滞销而默默无闻?? 有钱的人说话可以大声,没人在乎营不营养,明天怎么可能会更好?广告才是社会向下沉沦的力量!

叶:我也同意这样的批判。如果波特莱尔的一段诗,我们给它的广告量和通讯手机相同,它一样能对社会造成相当的影响力,甚至更大。只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艺术向来只是少数人的财产,以前是有钱有闲的贵族专有,现在则是有鉴赏力、有品味、有文化资本的高级雅痞才懂得它的价值。广告因为有了这些高级雅痞的加入,比方喜欢读诗的人去写文案,热爱电影的人在拍广告片,有艺术Sense的人,以高人一等的美学标准去设计广告或包装风格……,让这些原本只看偶像剧、只听电子摇头音乐、只读言情罗曼史小说的人,透过广告听到了贝多芬,读到了村上春树,看到了Benetton 血淋淋人性的艺术相片,并开始习惯导演王家卫的摄影风格……,套一句政治人物说的一句话:“广告可以不择手段,但不能没有格调。”这就是广告的魅力与魔力。

将来被科技过滤掉的广告,还有未来吗?

李:现在的科技,让我们可以过滤垃圾邮件;设定好的遥控器,也将帮我们过滤电视广告,你对这样科技绝缘广告的未来,有什么看法?

叶:科技只是一种手段,并不能完全阻断人的沟通。回到原点,“口碑”就是最好的广告,自古皆然;比方现在的电视节目很难看,如果大家都在谈论一则好看的广告,好朋友的大力推荐或在计算机上转寄,你就很难置身事外,一定会想办法看到这则广告,以加入他们的讨论。广告已经不只有销售的目的,它还有娱乐的功能,这么多好看而引起热烈讨论的广告片,就是广告人努力,与信息竞争的结果。况且,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嗅觉灵敏的广告人,只要流行的风一转向,广告就能以最快的速度随机应变,马上改变沟通的方式,像孙悟空逃不了如来佛的手掌心,广告也永远不可能落伍。

世界上只有专业的广告人,没有业余的艺术家

李:不过太多“好看”的广告,很容易让人忘了商品是什么吧!Edward de Bono 就认为,广告人不应该有创意,应该要像政治家一样,引人注意并善于沟通,因为有创意的人往往不会沟通。

叶:对啊!做广告毕竟不像创作,总要思考目标对象、销售目的,广告没办法满足一个人的创作欲,所以“我有话要说”的文案去当作家,Art去画漫画,CF导演宣称要赚广告主的钱拍自己的电影……,不过世界上只有专业的广告人,没有业余的艺术家,除非下定决心离开广告业,像彼得?梅尔,或像亚伦?帕克那样全心创作才有可能,否则像我这样每天被广告高度磨损,很难有什么纯粹的创作。

李:你觉得广告与艺术的关系为何?

叶:我喜欢艺术,我比较不像是商人,我当然期待能在更多的广告上偷渡艺术的因子,一方面很高兴落魄很久的梵高自画像,变成了人手一张的信用卡,也乐见于在很多广告片中看到大卫像,而不只在美术馆里……,艺术是人类文明的精华,理当成为传媒的共同符号及养份,如果一个观众,从一支饮料的广告中听说了村上春树,然后他经过书店去翻阅村上春树,阅读村上春树,喜欢村上春树,购买村上春树,不是也很好吗?日本知名广告人丝井重里,不就是就用村上春树及其它日本作家的手稿,做出一系列的钢笔广告吗?我也曾想过,如果有一天,人们看电视的时间越来越少,花更多的时间在看书,广告就可以登在作家的书上,甚至让作家自己书写广告文案,这样广告不仅质高而且有效,商业上的收益还可以让作家过得好一点,像明星运动员一样。

李:你赞成艺术家去做广告,以提升广告水平,美化我们的视听生活吗?

叶:对!我赞成有些商品可以找艺术家做广告,但要找对的艺术家,我指的是与商品的调性对味而且对位的创作者。举个侯孝贤在日本拍的一支公益广告:一个老太太等时间到了,看见外头下着雨,就温柔地撑着伞,走到车站去接老爷爷回家,最后字幕打出来:这么幸福的画面,可惜下的是酸雨。像这种很侯导风格,把酸雨的诠释得发人深省,这就是一部很有艺术价值的广告作品。此外,再举一个有趣的例子:戈达尔曾替NIKE拍的电视广告:一个人很努力、很努力地跑,后头紧接着一个穷追不舍的死神……那个跑在前头努力逃命的人,穿着正是NIKE的球鞋!……可惜这支广告片NIKE不敢用。

广告奖的自慰仪式

李:你觉得引领台湾广告向前的动力是什么?

叶:我觉得是一些小品牌的商品??广告主敢投资,加上广告人的勇气,所以常有惊人的杰作,比方像早期的中兴百货广告,因为大品牌怕失败,进步比较慢。

李:你觉得广告奖对广告业的意义?

叶:广告奖当然能维持基本的广告作品水平,同时让广告主不要只以销售成绩,为广告好坏的唯一标准。但现在广告奖已经沦为广告公司和广告人的年度自慰仪式,得奖了,广告公司老板比较高兴,广告主不一定开心,因为他们还是只看业绩。如果广告奖能办得像电影金像奖那样风光,或许得奖片还可以回头增加票房。我比较期待像日本有些广告人协会,同个领域专长的人聚在一起切磋琢磨,一起进步;不像台湾的广告公司之间彼此相轻,广告协会也成了广告公司老板讨论如何保全利益的场合。

现在的广告,就是百年后的流行文化纪录片

李:你觉得百年之后,后代人可以从我们的广告中,得知我们的文化及生活方式吗?

叶:其实不用等到百年之后,如果你初到一个陌生的国家,只要打开他们的电视广告,从广告片中的场景、陈设、用色、人的打扮、音乐、说话方式……就知道这个国家现在正在流行什么;广告就像总汇三明治,只要是热门的就不会被遗漏。现在的广告,就是百年后的流行文化纪录片。

如果广告人不做广告,要做什么?

李:最后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你将来不做广告了,要做什么?

叶:我会自己开店,然后自己决定这家店的一切,包括店名、风格、菜色、广告在内,用后半生体验自制自销,自给自足的快乐!

创意 总监 广告公司 奥美 喧哗 广告
广告的百年喧哗--李欣频vs.前奥美广告公司创意总监叶?振
insun
2008-03-06 1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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