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相信许多在广告圈打滚过一阵子的人,都问过自己一句话。
「我怎么(他×的)命这么贱,来做广告?」
几乎我认识的每一个创意人都问过自己这句话,只是括号里的语助词因个人出身地的用语习惯不同而有所改变,其它的意思都是一样的,说穿了,就是广告是一个令他们失望的行业。
既然有失望,当初必然抱着希望。
我在广告圈里混了一段不长不短的时间,今年恰巧是第十年。十年间见过形形色色的创意人,问起他们当初为什么入行,除了少数天真、勇敢又俗气的人回答「赚大钱」以外,「搞创意」应该是绝大部分的人公认吸引他们入行的原因。
没错,「搞创意」三个字,正是这行魅力的核心所在!
因为这三个字,让广告公司在每年大学毕业生从业志愿里永远高居前三名;让广告人在这个倡导人人平等的时代,俨然成为一个新兴的优越人种;让有创意的广告可以集结成一张DVD,当成电影来卖;让厂商用来拐人买东西的广告句,成为下个世纪每个文学系学生都必须颂读的成语;甚至让地球村里每个市井小民,都希望自己活得像一部广告!
然而,许多人并没有在他的广告生涯里享受过「搞创意」这三个字。
没有了这三个字,广告生涯便只剩下无止境的加班、一肚子不得志的郁闷、客户部与创意部之间值得搬上TV三贱客的精采谩骂、一坨得了胃溃疡的胃、家里一只得了胃溃疡的狗、一个两边开始雄性秃的脑袋、一抽屉自己见了都会流下耻辱眼泪的平面稿、几支能够成功催眠过动儿的广告片、几个觉得自己可以来你们公司做创意总监的农民客户,以及一个会问自己:「我怎么他×的命这么贱,来做广告?」的广告人。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许多人首先怪厂商,说他们保守、胆小、意志不坚,是人类最没创意的显性基因齐聚一堂所诞生的人种;或着怪消费者,说他们愚蠢得近乎弱智、充满奴性,是一群只看得懂叫卖和降价广告、活着都挡住地球转的可怜虫;甚至怪自己公司的同事,说他们是清朝最后一批太监,在客户面前,没格没法兼没种,完全不敢为了创意,对客户发出正义的吼声!
的确,许多创意出师未捷身先死,而好的创意流产率又特别高。这种现象不是只在中国发生,在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广告圈里,这样的事情也是每天都在发生。
因为,「创意弃权症候群」是一种先天性的疾病,百分之九十九的所谓「广告主」都自觉或不自觉地罹患此症。
他们看到犀利特别好创意,当场便决定弃权,改寻求较安全、较平庸的创意。
我并不把「看不懂创意」当成症候群的一部份,因为做出令人看不懂的创意是创意人自己的问题,好的创意应该是人人都能共鸣的。真正的创意弃权症候群最基本的症状是这样的:当患者看到绝佳的好创意,他(或她)先会发笑(或流泪)、深深受到感动,然后对着提案的材料一看再看,静静思考个几分钟。那几分钟内,患者虽然看似平静,内心却正经历着无比痛苦的挣扎,他(或她)会揣摩这创意出街的模样、投放的预算、群众的反应、最后一定会想到自己的宝贝产品那些在广告里无法被详述的、超过十个以上的特殊卖点(因为好的创意一次就只能卖一个点,广告人居然还将这个万恶不赦的弱点特别用一个洋文”Single Minded”来加以包装)。经过这番天人交战后,他(或她)会决定弃权,叹了一口气,离情依依将创意材料推回会议桌另一端的作者面前,用一种既欣赏又充满怜惜,然而每一个创意人看了都想打的微笑说:「很棒的创意,我『个人』很喜欢,真的,不骗你。但是我担心消费者看不懂。」接着,他(或她)会用目光搜寻创意人背后已经干瘪了的黑色方形大提案袋,试探性地问道:「还有其它『安全』一点的创意吗?」
大概就是这么一回事,相信许多创意人都看过客户这种「发病」状态。如果手边刚好有把冲锋枪而杀人刚好又不犯法的话,许多客户可能当场都成了蜂窝。
在这个时候,当初因为「搞创意」而入行的广告人会怎么做?
任他发病?
还是将他治疗好?
任他发病的结果,就是将来你会问自己「我怎么他×的命这么贱,来做广告?」
将他治疗好,则你不但利用创意让一个品牌麻雀变凤凰,成为消费者心目中的至爱;还让自己的广告生涯到达另一个高潮;更为整个广告界竖立一块永垂不朽的里程碑!
我绝对不会责怪这些「创意弃权症候群」的患者。除了是因为这圈子很小,每一个广告主都有可能是我将来的客户之外,我想如果自己坐在他们的位子,或许也会罹患此症。
好在「创意弃权症候群」虽然是一种病,但至少不是绝症。因为只要是人类,对于创意这东西还是打从心里喜爱的,毕竟人类辉煌的文明,就是积累无数的伟大创意才有今天哪!所以你的客户基本上是欣赏创意的,如果不是如此,他们也没有必要找上广告公司了。
所谓客户,就是自己想不出创意,而为此苦恼不已的人。
再跟我念一遍。
所-谓-客-户,就-是-自-己-想-不-出-创-意,而-为-此-苦-恼-不-已-的-人。
所以我们要给他们好创意。
但你或许也会问,如果他们真的要有创意的东西,为什么给了他们好东西,最后都还是临阵退缩呢?
有过这种经验吗?你曾经看上学校里的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她的美令你茶不思饭不想,你走到哪都想着她,天天梦想要得到她,但某一天你突然和她在公车亭里偶遇,她对你回眸一笑,而你竟然一溜烟地逃走了。
你的客户面临到同样的状况。
他们害怕。
他们因为创意太好、太特殊而感到害怕;他们因为觉得自己的产品承担不起这么有趣的创意而感到害怕;他们因为你用一个这么好的创意只突出产品的一项卖点,其余十几个卖点没办法强迫消费者背诵而害怕;他们因为你的创意太像他在电子邮箱收到的得奖广告而害怕;他们因为你改变现状而害怕,即使做广告的目的就是要改变现状;他们不断努力揣摩那群数量庞大而形象模糊的消费者的心思,却总是一无所获而害怕;他们深怕你的创意超过一般消费者所能接受的极限,而看不懂这么有趣的广告。
简而言之,就是太好了,好到我的产品可能配不上,好到我的消费者可能看不懂,好到与这个俗气又卑劣的世界格格不入。
一个具有临床治疗经验的广告人,会立即安抚病人这种厌世的情绪。
因为将数量庞大而难以捉摸的消费者视为一个巨大模糊的群体,并且加以弱智化、予以轻视,是一般市场行销人员的习惯。一家在经营品牌赫赫有名的跨国企业里,流传着一句话:「别把消费者当成傻瓜,但也别忘了他们其实就是。」市场行销人员总是认为消费者的智能稍微低于自己,这就是为什么他们能够领高薪,居高位,操纵广大消费者的消费习惯的主因。
他们饷聪肫涫狄裁淮怼?br/>消费者平均来讲是不够聪明,但是辨认有趣创意的能力是绝对拥有的。
应该这么说,喜欢有趣的东西是人的天赋。
记得吧?你从小就喜欢看漫画、武侠小说,而不爱看教科书。
消费者也是一样,他们知道什么东西有趣,并且会将这些有趣的事物跟朋友分享,茶余饭后热烈的讨论,并且因为一个品牌不断给他们有趣的惊喜而爱上它的产品。以这些点来说,我敢打赌消费者与我们一样聪明。
他们笨的地方,只是没办法记住繁琐而?唆、普天之下只有产品负责人自己记得住的产品卖点而已。
所以,你必须请你的客户认清一个事实:消费者既聪明,也很笨。
聪明的是,无论是男女老少,也不论他是士农工商,都有能力记住有趣的广告,即使多年以后,还能将使他感动的创意清楚的叙述出来,并且因此记住并喜欢这个提供他美好回忆的品牌。
笨的是,厂商一厢情愿希望他们背诵下来的产品卖点,他们最多只能记住一到两个点,再多的话,就算是在他们的太阳穴边顶着一支手枪,他们也绝对想不起来了。
这是事实。如果你的患者不服气,你可以跟他玩个「广告智力测验」的游戏。
询问患者记得哪些电视广告?广告里讲了些什么?有哪些产品讯息?讯息里的数字确切是多少(例如更省37%或39%的电)?问他记不记得广告里的主角是站着还是坐着使用产品?广告里出现过几次的产品?最后一个镜头里有多少字幕?写些什么?
如果他是洗衣机的客户,就不要问他洗衣机或其它类似产品的广告,因为他肯定背得顶瓜烂熟,因为市场行销人员总是竞争对手广告的最佳拜读者。问他一些饼干、化妆品甚至是汽车的广告,那些与他的专业无关、而又要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东西。在那些不熟悉的产品品类面前,高贵又睿智的市场人员将蜕变回一般的消费者。他将会立刻明白他其实比消费者聪明不到哪里去,他们只不过是想看简单有趣的广告。
如果你的客户是重症患者,属于那种「唯我独尊」的意见死硬派,你可以安排一两场消费者调研,让他亲耳听听消费者谈谈自己喜欢的广告。你们会发现,消费者对于有趣的创意会侃侃而谈,那种激情跟讨论周星驰的电影情节没什么两样。被他们拿出来骂的广告也要觉得荣幸,因为至少他们记得,俗话说:「嫌货者才是买货者。」而绝大部分的广告就像丢进大海的小石子,冒出一丁点声响后,便永远在他们的脑海里消失了。
问问看你的客户,他希望自己的广告属于何者?
「既然花了一大笔钱上电视(或上杂志),就不要害怕受到注意。」
这是你应该对你的客户开出的第一帖药方。
能让消费者注意的广告,肯定是又简单又有创意的。
创意必须简单,简单的诉求才可能让广告有创意。广告主必须有这个智慧与雅量,放下那些?哩八嗦的东西,让产品最杰出的一个卖点,用充满创意的广告,吸引消费者的注意。
要让厂商接受「以最简单的方式介绍他的产品」并不容易,因为他们太爱自己的产品了,经过那么久的酝酿与研发,总是想将它所有的好处都公诸于世。但现实是残酷的,消费者的注意力与耐性都是出奇的低,其实这也没有好奇怪,消费者本来就是一群准备舒舒服服在家里看电视的人,不是我们的学生,根本没有接受「产品特性30秒魔鬼特训」的心理准备。谁能让他们感觉受到娱乐、或者感动,谁的产品就能在他们走马灯一样的记忆中占有一席之地。
这事情其实广告主们都知道,只是他们有时候还是情不自禁,难以自拔;这时候身为一家专业的广告公司有义务提醒他们真相,否则便是失职了。
广告主找上广告公司不只是因为需要创意,还因为他们认为广告公司比他们更能掌握消费者的脉动。广告人不可以辜负人家对我们的期望,「忠言逆耳」总好过「知情不报」,提醒他们真相是什么,否则你就是帮你的客户将大笔钞票捐给电视台,当他们员工年终奖金的共犯。
如果,客户欣然明白这一点,那他的创意弃权症候群就已经被你治愈一半了。
(下篇)
你是医生,你的客户是患者。
他们患了创意弃权症候群。
这是一种普遍的、矛盾的、心理上的疾病;只要是客户,不管是本土还是外商,天生就会罹患此疾,只是病情的轻重缓急不同罢了。
这个疾病的症状是:患者会忘记当初自己为何要找广告公司,忘记找广告公司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出色的创意,见到绝佳的创意他们反而会心生恐惧、感到犹豫、矛盾、退缩,最后违反自己的本意,选择较为平庸的创意。
结果是,一个不需要找专业广告公司也能完成的平庸广告,就这样诞生了。
身为一个专业的广告创意人,阻止这种事情发生是你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使命。为了客户、为了品牌、为了产品的销量、为了年底的广告奖、为了更美好的明天、为了对得起当初决定投身这个行业的自己、为了让中国广告更有可看性、为了使世界认可中国人是一支有创意的民族,你都必须将客户的创意弃权症候群彻底治愈。
上期谈到患者罹患此症的原因,这次我们要讨论的是,针对此症,你要开出什么药方?
症状一:害怕创意太麻辣?
药方:正本清源。
问问客户,“广告”到底是什么?
所谓广告,就是“广而告之”。
只在电视上放过一次,隔天大家就拼命讨论的,才是好的广告;只在网路上发过一次,立即就传遍所有人电子邮箱的,才算是好的广告;只做了一个户外点,却被新闻热烈报导,使得全国都知道了的,才算是好的广告。
好的广告,就是利用创意的魔力,使得一百万的预算看起来象一千万。反之,花了一大笔钱投放,但却不值得大家“广而告之”的,便不算好广告,甚至不算是广告。
然而?一切,都是由“创意”决定的。
现代人平均一天会接触700到2200条广告讯息,很多,是不是?但如果仅仅把这千百条广告当成对手的话,你也太低估你的宝贝所要面临的竞争。你的广告除了和其他广告竞争之外,世界上所有能吸引人们注意的事情全是竞争者,从某偶像男星到底是不是同性恋、伊拉克人又杀了几个美军、即将播放的最新韩剧、香喷喷的新疆烤肉串、女朋友低胸领口、黑心厂商的人造鸡蛋、突然下起的暴雨、公车与面包车的擦撞、路边喂奶的乡下妇人,这些事情的任何一项,都可能将准备看你广告的眼球夺走,而他们一旦溜走,你花的大笔预算所投放的广告,在这场短兵相接中便宣告失败。
所以,创意不麻辣不行。
只有够麻辣的创意,才能在这个已经疯狂了的世界站得住脚。你要你的广告在各种诱惑中出线,就要比那些诱惑更能诱惑人,至少诱惑他们第一秒也好。
所谓创意,就是令人觉得不一样、不正常、或者奇怪的东西,只有这样的东西,才能在无数大家习以为常的事物中脱出,达到广告最初、最基本的任务。
所以,告诉你的客户,如果他正对你的创意感到不安,或者觉得太奇怪,那么恭喜他,他已经获得一个不错的创意了。
症状二:害怕改变?
药方:变变因果论
有时候,客户害怕你的创意将他的品牌形象改变太多,而选择走回和以前相像、比较安全的老路。
这时候,你就必须和他聊聊 “变变因果论”。
为何要做?告?为何要花大钱做广告?大家闲闲没事多好,为何要一起坐在会议桌前讨论广告?消费者在家舒舒服服看电视多好,为何要用广告打扰他们?产品放在货架上多少也可以卖掉一些,为何要费力做广告?
做广告的原因只有一个:因为某些事情需要改变。
改变品牌形象、改变消费者对产品的好感度、改变价格印象、改变消费习惯、改变大众生活态度、改变销售数字、改变流行、改变喜好度、改变目前产品遇到的问题、改变销售员销售产品的激情、改变消费者使用产品所获得的荣誉感、改变运气、即使卖得很好的产品,也需要不断改变,才能增加时代感!
既然有这么多事情需要改变,怎么可能还做一成不变的广告?
我们从来没有见过一个拳击手不必挥拳就能击倒对方;同样的,我们也没有见过一个一成不变却大获成功的广告。这个世界变化的速度,远比任何人所能想像要快得多;地球上任何元素,不论在任何时候都是相关相连的,一个小小的变动,会牵动另一个小小的变动,像滚雪球,也像倒骨牌,最后可能引起大家意想不到的巨大变化。在这样诡谲多变的环境里,一成不变或许就是最危险的事情。
“以不变应万变”,这是蒋介石的座右铭;而信奉这句话的蒋介石,最后被赶到台湾去了。让你的客户记得这个历史的教训。
症状三:怀疑销售力?
药方:至爱品牌(Love Mark)
因为业绩压力的关系,大部分的客户都患有近视眼,他们想尽办法要在短时间内卖掉产品,而不是长远经营一个品牌。在这种思考模式下,叫卖式、明星代言、促销降价的广告可能是他们最钟爱的选择。而好的创意,反而被他们视为票房毒药。
面对这种症状,我劝你首先得收集以创意卖出产品的成功案例,愈多愈好,让他们看到前方成功的康庄大道;再者,便是跟你的客户下一帖“至爱品牌”的药方。
你的客户必须了解这个基本概念:
好品牌可以卖出烂产品,而烂品牌却卖不出好产品。
是的,很不公平;但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现实得要死。如果衣衫褴褛的民工见义勇为捉住一个西装革履的窃贼,最后的很结果可能是民工被警察带回警局,而高贵漂亮的窃贼反而会被放走。这例子有点怪,但是我想讲的是:“品牌形象”真的很重要。
所有的跨国企业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与其说他们在卖产品,不如说他们卖的就是一个品牌。
所谓的品牌,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叫“注册品牌”(Trade Mark),在这阶段,品牌就只是一个识别的名字而已,本身不具任何价值。经过一段苦心经营后,产品有了口碑,这时候,一个注册品牌就会提升为“信任品牌”(Trust Mark),在这阶段,消费者相信这品牌的东西是有品质保证的,但是在市面上,同样是这阶段的品牌很多,可以说所有的厂商都在尽力使自己挤进信任品牌之列,他们提出各种产品功能,老王卖瓜,自卖自夸,而消费者就在各家琳琅满目的功能之间打转,谁胆子大,敢给消费者更多的承诺,就能短暂地赢得消费者的心;只要一个更大胆、更吸引人的承诺出现,消费者便会移往他处。因为在这阶段,消费者是理性的,没有忠诚度的,如果一个品牌一直在这里打转,那感觉就像永远在叫卖与降价的地狱里翻滚,不得超生。
唯有将品牌升华为“至爱品牌”(Love Mark),不论广告公司还是厂商,才能真正进入销售天堂。所谓的至爱品牌,就是让你的消费者真正爱上这个品牌,觉得这品牌对他有启发性,觉得使用这品牌的东西是件光荣的事情,觉得就算别人的产品给再多的承诺,都不愿意更换品牌,这才是销售最高的境界!
而这种品牌,是很难只靠叫卖式、明星代言、或促销降价的广告来建立的。
只有有创意的、聪明的、能打中人心的、让人在看过之后忍不住要和别人谈论的、急着透过电邮发给所有亲朋好友的、几年后还是印象深刻的广告,才能将一个品牌带入至爱品牌的境界。
症状四:客户什么都明白,就是没种?
药方:播种
希望没有客户正在看这篇文章,但这的确是悲愤的创意人常常在背后说客户的情绪性的话。
但创意人或许也得想想,你说人家没种,你是否曾经播过种呢?
就像客户并没有要求我们了解他们每天都在面对的销售数字,我们怎么能要求他们像我们这些成天在嘎呐、龙玺、时报华文、金铅笔等各大广告奖之间打滚的人一样,马上懂得接受创意的奥妙呢?
给他们一点创意环境吧!
去为他们上课,或者经常通过电邮,把最新、最有趣的广告分享给他们,让他们感受一下创意的魅力,让他们活在创意的世界里,就像我们一样。一个怕水的小孩,想让他学会游泳的方法就是直接把他推进水里。一个成天浸淫在创意里的客户,要回头买那些平庸的东西,恐怕也难了。
当然,一样米养百样人,客户也有千千万万种,症状也可能很不同。我在这里只列出最常见的症状,以及试验过被证明有用的药方;欢迎大家也把其他的疑难杂症提出来,共同研发更有效的特效药。
毕竟,唯有治好客户的“创意弃权症候群”,创意人日夜加班、秃头、胃溃疡、黑眼圈才来得有代价,而整个中国的广告环境,也才能变得更现代化、更有创意、更美好。
而你,也才对得起当初那个决定投身广告界的你。
来自 赖致宇的blog